法制網訊 記者張淑秋 通訊員王宇航 22歲的女孩任某家裡著開超市,按說經濟條件不差,可是任某卻在4個月內應聘到多家商戶當導購然後偷取雇主和同事的財物。究其原因竟是任某為家裡最小的孩子,家裡開超市,從小嬌生慣養,從10多歲起她就經常拿自己超市的錢,100元、200元的,已經拿‘順手’了。
  8月20日、8月28日,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文廟派出所轄區內兩家服裝店相繼報警稱,店內有財物被盜。蹊蹺的是,這兩家店都是頭一天聘用了一個中等身材、大眼睛的女子後,第二天就發生失竊事件。文廟派出所立即立案調查。就在民警查案期間,9月1日、9月15日,文廟派出所轄區內再次有兩家沿街服裝店失竊。
  民警調查過程中,相關店家反映,每次失竊前,都有一個女子主動來店里應聘導購員,在與店方達成雇用意向後,女子第二天會來上班,然後就發生了失竊事件,女子也隨後消失。文廟派出所民警通過調取相關監控錄像發現,每家失竊店內都有一個大眼睛、中等身材、梳著馬尾辮的女子出現。這個女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派出所立即作出部署:圍繞轄區內服裝店,進行大範圍摸排,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其抓獲。、
  9月27日,文廟派出所一組民警摸排到天津街一家服裝店時,發現了具有上述特征的一名女子。據店主介紹,這是店里剛剛聘用的導購員。民警立即將該女子帶回派出所審查。
  經過審查,該女子姓任,今年22歲,有盜竊前科。任某對以應聘服裝店導購員,然後伺機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任某供述,從今年6月以來,先後在吉林市昌邑區、船營區盜竊作案8起,有時是盜竊店內收銀台里的現金以及店內衣服,有時是盜竊店內其他導購員包內的財物。她一般都選擇臨街的服裝店,先主動到店里詢問是否需要導購員,得到肯定答覆後,她就會以“當過服裝店導購員,有經驗”等理由推薦自己,待被雇用的第二天到店里上班後,伺機盜竊。因為店里導購員隨身攜帶的包一般都集中放在一起,任某盜竊起來很方便。
  “任某一般在服裝店里‘工作’不會超過兩天,落網前,她在天津街這家店里待了3天,是因為一直沒有尋找到機會下手。”辦案民警說。
  目前犯罪嫌疑人任某已經被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原標題:女孩應聘導購員 不為賺錢為偷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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