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艨⑶閃舸�10年財政收入
   ?專家:“放水養魚”才能“魚躍龍門”
   亞心網訊(首席記者 劉書成)喀什、霍爾果斯兩個經濟開發區將全額留存2012年至2021年10年內的地方財政收入(包括地方稅收)。這是3月25日,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制定出台的《關於在喀什、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試行特別機制和特殊政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的規定。
  4月14日,記者從兩開發區管委會獲悉,喀什經濟開發區2013年地方財政收入約1.5億元,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2012年地方財政收入突破2億元,完成2.3億元。在不計算增量的情況下粗略估算,兩開發區10年可全額留存地方財政收入超35億元。
  自治區發改委主任張春林介紹,全額留存的這部分地方財政收入將主要用於扶持園區建設和產業發展,由各區管委會制定管理辦法自主使用。這項舉措具體實施,將為開發區的發展和建設提供強力的資金支持。
  “如此‘放水養魚’,及時而必要”,新疆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王寧說,在當前自治區財政收支壓力較大的情況下,這一支持力度非常之大。王寧認為,自治區通過這一減少政府經濟收入為代價的財政政策扶持兩開發區發展,充分體現了“放水養魚”刺激兩地經濟發展的長遠戰略思考,兩開發區經濟切實發展了,就能反哺成為自治區地方財稅收入新的增長點。
  喀什、霍爾果斯兩開發區負責人也表示,此項政策落實,堪稱《意見》中的最惠政策,對於開發區發展助力可謂實實在在。
  《意見》還明確,兩個經濟開發區內企業生產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在經濟開發區內市場銷售、消費,各園區可予以稅費補貼。  (原標題:新疆喀、霍開發區可留存10年財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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